
近几年来,拐卖儿童犯罪不知给多少家庭带来了沉重的创伤,一些家庭幸运地找回了孩子,一些家庭仍在苦苦追寻中忍受着漫长的煎熬。无论是怎样,失去孩子的痛楚都将长期铭刻在内心深处。为牟取暴利,犯罪分子竟然丧心病狂,盗拐不成居然公开抢劫,短短一年多时间里,贵州省的贵阳、安顺两地先后有60多名儿童神秘失踪。
经过贵州警方的艰苦奋战,这一系列惊动公安部,堪称共和国第一大盗抢儿童的案件被成功告破,一个集偷、抢、拐、运、卖一条龙的犯罪网络被彻底摧毁:45名犯罪分子落入法网,25名被拐儿童被解救回乡。贵州安顺市中级法院日前公开开庭,以拐卖儿童罪判处狐启佳等7名首要分子死刑,4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其余涉案人员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5年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
60多名儿童遭盗抢
大案惊动公安部2003年4月至9月,贵州安顺市城区陆续有儿童神秘失踪,当地群众一时间人心惶惶,谣言四起。7月上旬,安顺警方就接到了第一起儿童失踪案。据统计,从2003年3月份以来,在安顺市区已先后有16名儿童神秘失踪。9月中旬,安顺市公安局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专案组展开工作。警方随后从众多的报案者中获悉,不法分子盗窃儿童行为失败或者暴露时,往往变盗为抢,持凶器相威胁将孩子抢走。2003年3月27日凌晨1时许,几名陌生人骑着摩托车趁夜色来到安顺市西秀区东关办伍家关村,竟猖狂地踢开在此租房居住的年轻妇女曹某家房门,一人把手电筒射住曹某的眼睛,另一个歹徒扑上来,一柄亮晃晃的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别动,动就捅死你!”另一歹徒猛一把掀开被子,歹徒竟然抢走了她怀中酣睡的6个月大的孩子!
与此同时,贵阳市区也传出自当年1月份以来,连续发生多起儿童被盗抢的消息。歹徒的猖狂激起了被盗抢儿童父母们的强烈义愤,他们联合起来,组成了含泪带血的“寻子协会”。他们以泪洗面,倾其所有,出安顺,上贵阳,四处奔走追寻,向社会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喊。贵州省、市党政领导和警方对此高度重视,由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牵头,将两地系列案件并案侦查。公安部也将此案列为部督挂牌大案。
在“寻子协会”的帮助下,警方专案组大量走访了受害者家属。一个多月里,专案组布置警力在案件多发区进行巡逻防范的同时,采取多种手段加大摸排线索的力度,各警种密切配合,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破案线索,歹徒们作案手法和特点很快显露出来。2003年10月12日凌晨2点左右,警方在安顺郊外将吴华林、罗光起、刘如江等三名疑犯抓获。根据交代按图索骥,一个月后专案组在安顺将本案主犯“狐老幺”等人抓获归案。
经查,“狐老幺”系贵州黔西人,本名叫狐启佳,40多岁,因右手没有食指,被人称做“断指狐老幺”。此人心狠手辣,几年前曾因琐事将同村一男子打死。据狐启佳交代,自2003年3月以来,他为首组织盗抢集团频繁在贵阳、安顺两地疯狂作案。他们下手目标主要以5岁以下的男童为主,白天在闹市区、菜场等拐骗小孩,晚上则窜到郊区盗抢儿童,层层转卖到河南一些县市。在作案过程中,这一团伙将被拐卖儿童均称为“货”,还将男孩称为“正品”,将女孩称为“副品”,并将年龄用“斤”与“两”来区别,几岁就是“几斤”,几月就是“几两”。每个儿童“一拐”的卖价就要达到数千到上万元,此后往往还要经过“二拐”、“三拐”,形成了一个集偷、抢、拐、运、卖一条龙的犯罪网络。
暴利导向不归路受害者变成害人者
法院审理查明,40余名被告人目无国法,分别结伙,以出卖为目的,大肆在贵阳、安顺两地拐卖儿童56名,其中狐启佳为主盗绑拐卖儿童21次20名。同时查明狐启佳参与他人杀死1人的犯罪事实。
这些人为何丧尽天良,犯下如此滔天罪恶?据警方介绍,潜在的买方市场和巨额利润空间,是犯罪分子不惜铤而走险实施罪恶的主要原因。此案主犯狐启佳,原在安顺市虹机厂、电力城等地与妻子做炸油条生意,后来认识他人后,得知带小孩卖来钱快。看着油条生意既辛苦又挣不了多少钱,他便开始动心了。2003年冬天,他在安顺市所辖平坝县偷了一个小孩,卖出获利5000元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从2002年9月至2003年10月间,他便为首组织在安顺、贵阳两地实施盗抢拐卖儿童22次,得手21个儿童。
在这些人贩子中,张光菊的经历尤为特殊。16年前,她曾被人拐卖过,直到1995年才逃离苦海。张光菊系贵州普定县猫洞乡人,现年36岁,小学文化。1989年,时年20岁的她在安顺北街摆了个水果摊子,一个吴姓福建人与一妇女住在她的隔壁。认识后不久,这名妇女劝她到福建打工。当年10月的一天,她便与该妇女来到福建吴家,被关了起来。不久,她被吴卖到了邻乡给人做媳妇。其间她逃跑过五六次,但每一次都被抓回去,有几次还被吊起来打。绝望之中,她还跳过楼,但没有死成。直到她为这家人生了个女儿,“丈夫”才放松了对她的看管。1995年,她趁“丈夫”外出打工之机,便带着4岁的女儿逃回了安顺。回安顺不久,她与现在的丈夫结了婚,并有了两个孩子。
就是这样一个被人贩子毁掉幸福的女人,却也成了一名祸害乡邻的人贩子。法院审理后查明,张光菊作案6次,其中买卖儿童3次3名,接送儿童3次3名。
法院审理认为,狐启佳等40余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拐卖儿童罪,且作案次数多,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狐启佳参与杀死1人,还构成故意杀人罪。被警方抓获后,被告人狐启佳因检举他人犯罪和主动交代同案其他被告人有重大立功表现,但法院认为,其罪行极其严重,虽有重大立功表现亦罪不可赦。据此,法院依法判决狐启佳等7名被告人死刑,判处被告人康贵菊、杨琴等4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虽然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其罪恶行为却给不少受害者家庭留下了永远的创伤。在被盗抢的61名儿童中,仍然有36名儿童至今下落不明,还有36个残破家庭的父母每天都在思念中痛苦度日。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