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加强并规范工会更名管理 通讯员 张建国 记者 张戈
近年来因企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等原因,许多单位相继变更了名称,有的工会提出了变更名称的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组织更名管理,诸暨市总工会最近发出通知,具体就工会组织的更名分类、更名手续、注意问题等更名管理的有关事宜提出意见。
《通知》首先明确工会组织更名分为三类:一是工会自身组织重组或其他自身原因的更名;二是企事业、机关单位因组织重组变更名称的更名;三是企事业、机关单位非组织重组原因变更名称的相应更名。
《通知》规定工会组织更名,由需更名的工会向负责工会选举或干部管理的上级工会递交《更名申请表》,在表中如实说明更名原因,属第二、三类更名情况的还须附上单位重组、更名等相关批件。上级工会在审核时,属第一类更名情况的,在《更名申请表》“审核意见”栏中签具“准予更名”意见即可;属第一、二类更名情况的,还须履行正式批复手续。并规定因组织重组更名的工会的届期,由上级工会按有关规定确定;其他情况的更名,更名后的工会一般仍延续原届期。
《通知》要求,应变更名称而现在尚未办理更名手续的工会,要在今年底前办理好。今后有关各工会组织更名要按规定及时办理好更名手续。凡更名的工会,要及时办理好更名后的印章刻制、银行账户户名变更和《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换证手续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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